交通部航港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3/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8 ~ 114/03/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花蓮市港口路15號。 |
| 工作內容 | 1.兼辦出納及物品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港區危險物品督導相關業務。 3.辦理檔案及臨工管理相關業務。 4.辦理無障礙相關業務及債權憑證管理再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2.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3.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4.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5.專業能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PowerPoint、Word、Excel等)。 6.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7.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報名。 |
| 聯絡方式 |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星期二)止。 2.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3.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4.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銷假前1日止 (預計至114年6月16日)。以約僱5等280薪點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416元。 5.聯絡電話:02-89786875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兼辦出納及物品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港區危險物品督導相關業務。 3.辦理檔案及臨工管理相關業務。 4.辦理無障礙相關業務及債權憑證管理再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2.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3.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4.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5.專業能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PowerPoint、Word、Excel等)。 6.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7.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報名。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星期二)止。 2.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3.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4.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銷假前1日止 (預計至114年6月16日)。以約僱5等280薪點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416元。 5.聯絡電話:02-89786875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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