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秘書

公告日 114/03/19
刊登起迄日 114/03/19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本府)
工作內容 審核文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碩士學歷且曾任主管職務5年以上。 3.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九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聯絡方式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彭小姐(04)753142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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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審核文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碩士學歷且曾任主管職務5年以上。 3.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九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聯絡方式

1.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彭小姐(04)753142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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