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書記
公告日 | 11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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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9 ~ 114/03/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金門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教務處實驗研究組(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94號) |
工作內容 | 一、補考及段考試務準備(備卷及點卷)。 二、平板車管理。 三、影印室器材及工具維護及清點。 四、重補修相關事務安排。 五、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資料匯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任,未具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相關情事。 三、具備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點選【我的應徵】,並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上傳以下報名應繳表件電子檔案:(請依序排列掃描下列表件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至事求人附件,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一) 應徵職缺人員基本資料表1份(請詳填各項資料,檔案請至本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最新消息下載)。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五)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 其他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 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未獲遴用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另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面試日期: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首頁,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開缺,本次甄補作業自始無效。 七、聯絡人:人事室李先生(082-32783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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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職稱
書記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補考及段考試務準備(備卷及點卷)。 二、平板車管理。 三、影印室器材及工具維護及清點。 四、重補修相關事務安排。 五、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資料匯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任,未具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相關情事。 三、具備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點選【我的應徵】,並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上傳以下報名應繳表件電子檔案:(請依序排列掃描下列表件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至事求人附件,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一) 應徵職缺人員基本資料表1份(請詳填各項資料,檔案請至本校首頁/行政單位/人事室/最新消息下載)。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五)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 其他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 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即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未獲遴用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另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面試日期: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首頁,並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開缺,本次甄補作業自始無效。 七、聯絡人:人事室李先生(082-32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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