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 | 11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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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0 ~ 114/03/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僑務委員會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三)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四)熟悉人事法規,及Office、ODF電腦文書處理軟體與WebHR人事資訊系統操作(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六)具辦理「差勤或考核及福利等業務」之工作經驗者尤佳。(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線上履歷不足證明之資料(例如:語言能力證書、採購人員基礎(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得調任相當職系之資歷、學分等專長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pdf檔,以上傳附件方式辦理;並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在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人事室科員-王○○-0919******」。(二)上開資料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36洽葉小姐。(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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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0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僑務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三)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四)熟悉人事法規,及Office、ODF電腦文書處理軟體與WebHR人事資訊系統操作(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六)具辦理「差勤或考核及福利等業務」之工作經驗者尤佳。(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線上履歷不足證明之資料(例如:語言能力證書、採購人員基礎(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得調任相當職系之資歷、學分等專長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pdf檔,以上傳附件方式辦理;並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在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人事室科員-王○○-0919******」。(二)上開資料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36洽葉小姐。(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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