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書記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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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嘉義市中山路195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 資格者(報名時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形。 |
聯絡方式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國民身分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其他相關證件:如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職缺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名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用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或測驗,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6、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7:00)撥打05-2221802洽詢(蔡科員)。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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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 資格者(報名時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形。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國民身分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其他相關證件:如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職缺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名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用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或測驗,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6、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7:00)撥打05-2221802洽詢(蔡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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