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20
刊登起迄日 114/03/19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職稱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33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4,5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9樓)
工作內容 1.大稻埕戲苑劇場委外採購案。 2.大稻埕戲苑劇場設備、空調、消防、監視、電話等相關設備及館舍維護保養。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須配合需要加班。 4.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相關實務經驗。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附照片及簡要自述)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案於114年3月31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均無合適人員得從缺。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本職缺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洽傳統戲曲課李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10。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 (四)工作待遇:約僱33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4,550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114/02/27~114/03/11
檢視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114/02/19~114/02/26
檢視
技士
114/01/20~114/02/08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職稱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33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4,5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大稻埕戲苑劇場委外採購案。 2.大稻埕戲苑劇場設備、空調、消防、監視、電話等相關設備及館舍維護保養。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須配合需要加班。 4.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相關實務經驗。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附照片及簡要自述)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案於114年3月31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均無合適人員得從缺。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本職缺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洽傳統戲曲課李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10。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 (四)工作待遇:約僱33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4,550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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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114/02/27~1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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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114/02/19~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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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1/20~1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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