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
聘用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 114/03/2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9 ~ 114/04/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衛生局 |
職稱 | 聘用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六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
工作內容 | 1.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
聯絡方式 | 一、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社會工作員」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500陳小姐。 二、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酬:六等312-八等440薪點。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社會工作員」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500陳小姐。 二、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酬:六等312-八等440薪點。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