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民政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6樓)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方政府辦公廳舍及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等公有建築整(新)建、裝修計畫補助案。 2.辦理縣(市)、鄉(鎮、市)公共造產業務輔導及表揚活動。 3.協助辦理鄉(鎮、市)調解人員表揚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609室,內政部民政司收。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似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工作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 6.本案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56-5411。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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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方政府辦公廳舍及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等公有建築整(新)建、裝修計畫補助案。 2.辦理縣(市)、鄉(鎮、市)公共造產業務輔導及表揚活動。 3.協助辦理鄉(鎮、市)調解人員表揚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609室,內政部民政司收。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似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工作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 6.本案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56-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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