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約聘專員
公告日 | 113/11/18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聘專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280薪點(37,80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工作內容 | 1.土地、建物登記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3.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聯絡方式 |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3年11月21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聘工作係辦理請假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113年11月29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聘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聘;每月薪酬為37,8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聘專員
職系
無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土地、建物登記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3.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3年11月21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聘工作係辦理請假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113年11月29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聘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聘;每月薪酬為37,800元。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