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約聘專員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聘專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工作內容 1.土地、建物登記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3.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3年11月21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聘工作係辦理請假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113年11月29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聘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聘;每月薪酬為3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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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聘專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土地、建物登記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3.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3年11月21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聘工作係辦理請假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113年11月29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聘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聘;每月薪酬為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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