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3/20
刊登起迄日 114/03/19 ~ 114/04/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
工作內容 辦理行銷採購、專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具行銷、採購等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3.積極、熱忱、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 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不須檢附照片)內容無誤後,點選【應 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併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初任同序列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 甄試: 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本次徵才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2.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18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4/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行銷採購、專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具行銷、採購等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3.積極、熱忱、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 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不須檢附照片)內容無誤後,點選【應 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併請將以下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初任同序列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 甄試: 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本次徵才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2.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18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