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1、彰化縣鹿港鎮洛津國民小學(工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公園三路51號)。 2、彰化縣福興鄉永豐國民小學(工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80號)。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本職缺之人事室係由彰化縣鹿港鎮洛津國民小學與彰化縣福興鄉永豐國民小學合併設置)
資格條件 (一) 現銓敘審定為人事行政職系且具3年以上人事主管經驗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人事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參加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缺甄選自我評核表。 (此2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人事人員專區-任免遷調」(https://personnel.chcg.gov.tw/07other/main.aspx?main_id=12272)下載外補人員應徵用表格並填妥)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五)聯絡電話:(04)7531413李先生 ※備註: 1、經本處錄用人員由本處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我們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縣人事服務團隊。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主任
113/11/05~113/11/12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本職缺之人事室係由彰化縣鹿港鎮洛津國民小學與彰化縣福興鄉永豐國民小學合併設置)

資格條件

(一) 現銓敘審定為人事行政職系且具3年以上人事主管經驗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人事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參加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缺甄選自我評核表。 (此2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人事人員專區-任免遷調」(https://personnel.chcg.gov.tw/07other/main.aspx?main_id=12272)下載外補人員應徵用表格並填妥)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五)聯絡電話:(04)7531413李先生 ※備註: 1、經本處錄用人員由本處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我們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縣人事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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