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工友
公告日 | 11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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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0 ~ 114/04/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簡易文書及公文發送。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及其他庶務工作。 (三)協助駐地水電及門禁管理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並願意配合本分局機動調配工作。 (三)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禁止雇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等情事)。 (四)正取1名,候補2名。如正取人員無法於指定期限內到職,視同放棄,並用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方式 | 行政組:劉柄宏 電話:02-27900505分機1105 人事室:王協週 電話:02-27900505分機19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工友
114/02/14~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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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0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簡易文書及公文發送。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及其他庶務工作。 (三)協助駐地水電及門禁管理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並願意配合本分局機動調配工作。 (三)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禁止雇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等情事)。 (四)正取1名,候補2名。如正取人員無法於指定期限內到職,視同放棄,並用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方式
行政組:劉柄宏 電話:02-27900505分機1105 人事室:王協週 電話:02-27900505分機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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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重複開缺
工友
114/02/14~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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