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19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澎湖縣, 屏東縣,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地址: (一)正取現缺地點:臺東監理站-地址: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441號。 (二)正取預估缺地點: 1.高雄所本部: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2.屏東監理站及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22號。 3.澎湖監理站-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1號。 4.恆春監理分站-地址:屏東縣恆春鎮草埔路11號。
工作內容 擔任工作: (一)協助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等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加附中文譯本,結業證書不採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性別:不拘。 (五) 年齡:不限(惟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六) 應考人所繳各項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將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866 承辦人江小姐。 報名期間:114年3月19日~114年4月2日。 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須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簡表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未同時掛號郵寄及E-mail報名簡表者、及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者,均視為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應考資格、報名日期、報名方式、應附相關表件、考試(筆試+口試)日期及地點、甄試方式及成績計算、錄取標準、放榜日期、僱用及待遇(月支薪資新台幣31,449元,適用「勞動基準法」,並享有全民健保、勞保)等,請詳閱「甄試簡章」 **注意:甄試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komv.gov.tw)最新消息下載。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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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3/11/06~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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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9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澎湖縣, 屏東縣, 臺東縣

工作內容

擔任工作: (一)協助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等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加附中文譯本,結業證書不採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性別:不拘。 (五) 年齡:不限(惟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六) 應考人所繳各項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將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711101分機866 承辦人江小姐。 報名期間:114年3月19日~114年4月2日。 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須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簡表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未同時掛號郵寄及E-mail報名簡表者、及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者,均視為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應考資格、報名日期、報名方式、應附相關表件、考試(筆試+口試)日期及地點、甄試方式及成績計算、錄取標準、放榜日期、僱用及待遇(月支薪資新台幣31,449元,適用「勞動基準法」,並享有全民健保、勞保)等,請詳閱「甄試簡章」 **注意:甄試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komv.gov.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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