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3/2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0 ~ 114/03/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嘉義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嘉義大學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校友年刊。 (二)辦理傑出校友暨校友熱心服務獎選拔表揚。 (三)辦理校慶校友相關活動(校友餐會、感恩音樂晚會等)。 (四)協助各校(系)友會成立、活動聯絡及資料維護。 (五)Cuta Show U校友服務平臺維運及訊息推播。 (六)受贈相關業務(含捐款平臺維運、規劃捐款專案、製發感謝函(狀)、核發嘉大之友卡及教育部捐資教育事業獎勵申請)及受贈收入用途核可。 (七)單位網頁、電子信箱、工讀生、經費與採購等庶務管理工作。 (八)協助校內各單位資料填報(含大學校院校務資料)。 (九)校友服務(含申辦校友卡、借住招待所)相關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之組員、科員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經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績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3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銓審函、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檢附112、111、110、109、108年考績通知書)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5-2717193鄧小姐。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人員另案通知面談及考試時間) (一)面試(80%) (二)電腦測驗(WORD、EXCEL、POWERPOINT)(2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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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0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嘉義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校友年刊。 (二)辦理傑出校友暨校友熱心服務獎選拔表揚。 (三)辦理校慶校友相關活動(校友餐會、感恩音樂晚會等)。 (四)協助各校(系)友會成立、活動聯絡及資料維護。 (五)Cuta Show U校友服務平臺維運及訊息推播。 (六)受贈相關業務(含捐款平臺維運、規劃捐款專案、製發感謝函(狀)、核發嘉大之友卡及教育部捐資教育事業獎勵申請)及受贈收入用途核可。 (七)單位網頁、電子信箱、工讀生、經費與採購等庶務管理工作。 (八)協助校內各單位資料填報(含大學校院校務資料)。 (九)校友服務(含申辦校友卡、借住招待所)相關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之組員、科員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經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績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3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銓審函、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檢附112、111、110、109、108年考績通知書)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5-2717193鄧小姐。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人員另案通知面談及考試時間) (一)面試(80%) (二)電腦測驗(WORD、EXCEL、POWERPOIN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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