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0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
工作內容 人事管理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 二、現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並曾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前開職務合計5年以上,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者。 三、近3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必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桂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58。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0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人事管理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 二、現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並曾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前開職務合計5年以上,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者。 三、近3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必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桂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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