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0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建築管理處)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所屬低蘊含碳建築、淨零厝、違建轉型高雄厝輔導、綠屋頂、太陽能光電設施、立體綠化及智慧建築推廣等相關業務。 2.辦理永續綠建築經營基金相關業務。 3.辦理建造執照抽查及綠建築抽查專案發包相關業務。 4.整合本局各專案績效管理業務。 5.辦理本局相關條文修法及彙整。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建築、土木、室內設計、資訊管理、會計、法律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建築、土木、室內設計、資訊管理、會計、法律等相關系所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聘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嗣後是否續聘將視平時(年終)考核成績及翌年奉准年度聘用計畫員額辦理。 待遇: 328薪點(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113年度薪點折合率為135元,月薪44,280元】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履歷表(履歷表逕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務新聞/徵才公告下載;填表人欄位內親自簽名,並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 2.身分證。 3.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證明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管處約聘人員」、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 聯絡人: 黃先生(報名事宜)電話:07-3368333轉2479 張小姐(工作情形)電話:07-3368333轉3985 注意事項: 一、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評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三、本次甄選,本局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其他: 除市府核定之錄取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繳交薪資帳戶影本外,徵才過程不會要求應徵者提供任何銀行帳戶相關資料,請留意避免上當受騙。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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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0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所屬低蘊含碳建築、淨零厝、違建轉型高雄厝輔導、綠屋頂、太陽能光電設施、立體綠化及智慧建築推廣等相關業務。 2.辦理永續綠建築經營基金相關業務。 3.辦理建造執照抽查及綠建築抽查專案發包相關業務。 4.整合本局各專案績效管理業務。 5.辦理本局相關條文修法及彙整。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建築、土木、室內設計、資訊管理、會計、法律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建築、土木、室內設計、資訊管理、會計、法律等相關系所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聘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嗣後是否續聘將視平時(年終)考核成績及翌年奉准年度聘用計畫員額辦理。 待遇: 328薪點(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113年度薪點折合率為135元,月薪44,280元】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履歷表(履歷表逕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務新聞/徵才公告下載;填表人欄位內親自簽名,並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 2.身分證。 3.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證明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管處約聘人員」、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 聯絡人: 黃先生(報名事宜)電話:07-3368333轉2479 張小姐(工作情形)電話:07-3368333轉3985 注意事項: 一、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評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三、本次甄選,本局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其他: 除市府核定之錄取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繳交薪資帳戶影本外,徵才過程不會要求應徵者提供任何銀行帳戶相關資料,請留意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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