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組長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工作內容 (一)各項收支憑單傳票之登帳及每月差額解釋。 (二)保管品、定存單之管理。 (三)零用金管理(學雜費退費、差旅費、交通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之發放)。 (四)註冊繳費單製作及收費。 (五)校外教學、暑期學藝活動、寒暑假住宿繳費單製作及收費。 (六)各項現金委發款項發放。 (七)加班費總表彙整。 (八)須遵照本校總務處組長每二年職務輪調規定:依序為出納組長→庶務組長→文書組長。近期須再次進行職務輪調日期為114年11月1日。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經銓敘審定委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4年3月28日(公告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84131轉611;地址: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總務處組長職務】,或將上開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再以電話確認本校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 02-29684131轉611人事室陳小姐。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5月1日。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收支憑單傳票之登帳及每月差額解釋。 (二)保管品、定存單之管理。 (三)零用金管理(學雜費退費、差旅費、交通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之發放)。 (四)註冊繳費單製作及收費。 (五)校外教學、暑期學藝活動、寒暑假住宿繳費單製作及收費。 (六)各項現金委發款項發放。 (七)加班費總表彙整。 (八)須遵照本校總務處組長每二年職務輪調規定:依序為出納組長→庶務組長→文書組長。近期須再次進行職務輪調日期為114年11月1日。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經銓敘審定委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4年3月28日(公告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84131轉611;地址: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總務處組長職務】,或將上開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再以電話確認本校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 02-29684131轉611人事室陳小姐。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5月1日。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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