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股長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工作內容 一、各項傳染病監測及防治業務。 二、各項傳染病防治計畫統籌規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本職缺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股長
114/01/20~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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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傳染病監測及防治業務。 二、各項傳染病防治計畫統籌規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本職缺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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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0~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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