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tch.judicial.gov.tw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 11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報名應繳文件:(請繳交 A4 規格影本並依序排放,證件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受理報名且不退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簡歷表 1 份(須詳細填寫並黏貼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份。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七、曾於法院任職者,請繳交原任職機關離職或服務證明書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八、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資料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甄試方式: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口試。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項不計分): (一)採看打測驗 2 次,每次 5 分鐘;測驗結果每分鐘須達 30 個字以上(取最高之測驗字數),始得參加口試。 (二)不限各種輸入法(本院提供注音、微軟新注音、倉頡、微軟新倉頡、嘸蝦米、自然、大易及追音等輸入法,若有使用其他輸入法或以上輸入法之不同版本者請自備合法版權軟體應試)。 二、口試:就應試人員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儀態、精神及經歷等綜合評分,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工作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工作內容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或其他職務相關工作。 ※錄取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於本院下次甄試錄取名單公告日起未進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但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應迴避任用及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251 王小姐。 ※詳閱本院參考簡章:https://tch.judicial.gov.tw/tw/cp-33-2634027-53317-101.html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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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tch.judicial.gov.tw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 11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報名應繳文件:(請繳交 A4 規格影本並依序排放,證件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受理報名且不退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簡歷表 1 份(須詳細填寫並黏貼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份。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七、曾於法院任職者,請繳交原任職機關離職或服務證明書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八、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資料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甄試方式: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口試。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項不計分): (一)採看打測驗 2 次,每次 5 分鐘;測驗結果每分鐘須達 30 個字以上(取最高之測驗字數),始得參加口試。 (二)不限各種輸入法(本院提供注音、微軟新注音、倉頡、微軟新倉頡、嘸蝦米、自然、大易及追音等輸入法,若有使用其他輸入法或以上輸入法之不同版本者請自備合法版權軟體應試)。 二、口試:就應試人員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儀態、精神及經歷等綜合評分,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工作地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工作內容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或其他職務相關工作。 ※錄取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於本院下次甄試錄取名單公告日起未進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但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應迴避任用及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251 王小姐。 ※詳閱本院參考簡章:https://tch.judicial.gov.tw/tw/cp-33-2634027-53317-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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