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
組長
| 公告日 | 114/03/2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1 ~ 114/04/0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11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案件及採購驗收。 (二)擬訂營繕工程計畫事項。 (三)校園綠美化養護、修樹計畫申報及環境衛生管理。 (四)校園保全、安全維護、災害預防、消防自衛編組及防火防震訓練與演練。 (五)公有建築、廳舍管理、場所使用管理須知擬定及場地租借事宜辦理。 (六)職工及臨時人員管理。 (七)校園空間、設施、無障礙環璄改善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補助計畫撰寫、申請及執行。 (八)宿舍管理修繕事項及宿舍公共安全事項。 (九)校犬、車輛及財產管理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諳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應用者。 (四)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或身心障礙資格尤佳。 |
| 聯絡方式 | 07-3642007分機510人事室 (甄選事宜)或分機310總務處(工作內容)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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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案件及採購驗收。 (二)擬訂營繕工程計畫事項。 (三)校園綠美化養護、修樹計畫申報及環境衛生管理。 (四)校園保全、安全維護、災害預防、消防自衛編組及防火防震訓練與演練。 (五)公有建築、廳舍管理、場所使用管理須知擬定及場地租借事宜辦理。 (六)職工及臨時人員管理。 (七)校園空間、設施、無障礙環璄改善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補助計畫撰寫、申請及執行。 (八)宿舍管理修繕事項及宿舍公共安全事項。 (九)校犬、車輛及財產管理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諳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應用者。 (四)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或身心障礙資格尤佳。
聯絡方式
07-3642007分機510人事室 (甄選事宜)或分機310總務處(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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