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校聘組員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職稱 校聘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會議、門禁卡申辦、失物招領…等),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處理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及突發事件處理 三、校園防災相關業務處理事宜 四、新生入學輔導計畫相關業務 五、學生兵役綜合相關業務 六、學生團體保險業務 七、學生車輛通行證暨學生週五專車業務 八、學生請假、獎懲(含校園服務代替懲處)、操行、 品德及人權教育 相關業務 九、協助學生宿舍相關工作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並具擬任工作相當經歷三年以上。 二、領有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證照。 三、上班時間須配合輪值 。 四、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 五、具有責任感、個性開朗、樂於溝通、積極主動、細心、學習能力強。
聯絡方式 敘薪標準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每月核支約新臺幣 34,086 元整 (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 。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31日17:00 止送達至本處以郵遞、專人方式送達,專人方式需先於總務處文書保管組掛號 。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 履歷表(含個人照 1 張、自傳 500 字以內)。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無則免附) (四) 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 ※錄取後,以上文件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收(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組員】。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及通知。 三、面試日期: 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若干,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 僱用期間 一、 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 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另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備註說明: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聯絡方式:06-6930100 分機 1320 ,學生事務處蔡組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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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職稱

校聘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會議、門禁卡申辦、失物招領…等),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處理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及突發事件處理 三、校園防災相關業務處理事宜 四、新生入學輔導計畫相關業務 五、學生兵役綜合相關業務 六、學生團體保險業務 七、學生車輛通行證暨學生週五專車業務 八、學生請假、獎懲(含校園服務代替懲處)、操行、 品德及人權教育 相關業務 九、協助學生宿舍相關工作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並具擬任工作相當經歷三年以上。 二、領有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證照。 三、上班時間須配合輪值 。 四、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 五、具有責任感、個性開朗、樂於溝通、積極主動、細心、學習能力強。

聯絡方式

敘薪標準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每月核支約新臺幣 34,086 元整 (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 。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31日17:00 止送達至本處以郵遞、專人方式送達,專人方式需先於總務處文書保管組掛號 。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 履歷表(含個人照 1 張、自傳 500 字以內)。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無則免附) (四) 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 ※錄取後,以上文件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收(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組員】。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及通知。 三、面試日期: 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若干,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 僱用期間 一、 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 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另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備註說明: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聯絡方式:06-6930100 分機 1320 ,學生事務處蔡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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