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3/21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3226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工作內容 1.主辦為民服務研考業務。2.年度施政計畫及為民服務白皮書。3.本所臉書經營及推動。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者。 二、至職缺公告截止日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含非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需含自傳)上傳系統。 二、若非現職人員無法線上報名,則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銓敘審定函影本表件資料,於114年3 月28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大同區公所課員職務」;或備妥上述資料文件電子檔寄至承辦人聯絡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者姓名)-應徵大同區公所課員職務」。 三、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 人及聯絡電話:歐小姐(02)25975323分機144。詳細工作內容請洽(02)25975323分機201陳主任 。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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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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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1 ~ 114/03/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主辦為民服務研考業務。2.年度施政計畫及為民服務白皮書。3.本所臉書經營及推動。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者。 二、至職缺公告截止日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含非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需含自傳)上傳系統。 二、若非現職人員無法線上報名,則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銓敘審定函影本表件資料,於114年3 月28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大同區公所課員職務」;或備妥上述資料文件電子檔寄至承辦人聯絡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者姓名)-應徵大同區公所課員職務」。 三、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 人及聯絡電話:歐小姐(02)25975323分機144。詳細工作內容請洽(02)25975323分機201陳主任 。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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