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公告日 114/03/22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工作內容 1. 水土保持業務。 2. 山坡地案件會勘。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待遇:新台幣37,800元/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5. 請於114年3月2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生態保育科 賴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賴先生(03)5216121轉405分機。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水土保持業務。 2. 山坡地案件會勘。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待遇:新台幣37,800元/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5. 請於114年3月2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生態保育科 賴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賴先生(03)5216121轉405分機。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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