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出納組長

公告日 114/03/22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臺北市中華路一段66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員工薪津獎金之發放、代扣款相關事宜。 (二) 扣繳各種稅款、捐款、借支款項、保險費,並辦理年度申報所得、扣繳憑單相關業務。 (三) 各項押標金之收付保管及保管品送存公庫機關保管等事宜。 (四) 現金出納、保管及登記、零用金管理。 (五) 辦理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退存解。 (六) 編製薪資等各項經費表冊、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收入憑證月報表。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之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 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對出納管理及政府採購法有興趣並具執行能力為佳,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指派及業務調整。 (五)具採購證照或出納組長實務經驗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連絡電話:業務內容問題請洽總務處02-23144668分機131總務處王主任;甄試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02-23144668分機151龐主任。 (若報名系統操作請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 服務時間: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二)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及繕打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並依甄試簡章六、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二)所列資料請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附件檔。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出納組長
113/11/08~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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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員工薪津獎金之發放、代扣款相關事宜。 (二) 扣繳各種稅款、捐款、借支款項、保險費,並辦理年度申報所得、扣繳憑單相關業務。 (三) 各項押標金之收付保管及保管品送存公庫機關保管等事宜。 (四) 現金出納、保管及登記、零用金管理。 (五) 辦理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退存解。 (六) 編製薪資等各項經費表冊、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收入憑證月報表。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之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 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對出納管理及政府採購法有興趣並具執行能力為佳,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指派及業務調整。 (五)具採購證照或出納組長實務經驗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連絡電話:業務內容問題請洽總務處02-23144668分機131總務處王主任;甄試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02-23144668分機151龐主任。 (若報名系統操作請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 服務時間: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二)應徵人員請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及繕打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並依甄試簡章六、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二)所列資料請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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