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出納組長
公告日 | 11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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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1 ~ 114/03/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
職稱 | 出納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總務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5號)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出納業務。現金出納、公庫保管款、公庫支票及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事項。 (二)編製使用收入憑證月報表、編製歲出類現金日結表、公庫銀行保管金調節表。 (三)填具各項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請領簽發。印製電連存帳或支票存帳戶清單或付款憑單關係通知單。 (四)代收款、代辦費、暫支、暫付、預付、墊付款項之收支保管及存解。 (五)學生註冊繳費四聯單、書籍費、課後輔導費、整理、統計、核驗、存解。 (六)學生書籍費、學雜費等之整理、對帳、統計事宜。學生助學貸款整理及統計。年終統計所得、製發員工所得扣繳憑單。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者。 (二)工作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視業務需要或職期輪調規定予以調整職務。 (三)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業務等相關能力。 (四)無特考特用或其他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之一者;無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另需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五)現職非綜合行政職系或得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或得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等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紙本等方式應徵。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資料供本校得直接調閱,未完成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各項資料依序排列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1次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敍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聯絡電話及信箱:電話:02-27261118分機501、500。 信箱:[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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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職稱
出納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綜理出納業務。現金出納、公庫保管款、公庫支票及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事項。 (二)編製使用收入憑證月報表、編製歲出類現金日結表、公庫銀行保管金調節表。 (三)填具各項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請領簽發。印製電連存帳或支票存帳戶清單或付款憑單關係通知單。 (四)代收款、代辦費、暫支、暫付、預付、墊付款項之收支保管及存解。 (五)學生註冊繳費四聯單、書籍費、課後輔導費、整理、統計、核驗、存解。 (六)學生書籍費、學雜費等之整理、對帳、統計事宜。學生助學貸款整理及統計。年終統計所得、製發員工所得扣繳憑單。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者。 (二)工作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視業務需要或職期輪調規定予以調整職務。 (三)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業務等相關能力。 (四)無特考特用或其他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之一者;無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另需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五)現職非綜合行政職系或得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或得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等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紙本等方式應徵。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資料供本校得直接調閱,未完成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各項資料依序排列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1次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敍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聯絡電話及信箱:電話:02-27261118分機501、500。 信箱:[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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