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3/22
刊登起迄日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220067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168號)
工作內容 1、各處室及幼兒園物品小額採購。 2、財產報廢、減除事項之辦理、財產移交清點之辦理、財物之保管及領用、辦理財產定期盤點。 3、水電辦公機具之管理、維護及檢修。 4、勞健保、勞退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 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本職缺為身心障礙缺)
聯絡方式 一、本校幹事錄取正取1名(預估缺),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必要)、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3-1350分機111。總務處2963-1350分機4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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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1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各處室及幼兒園物品小額採購。 2、財產報廢、減除事項之辦理、財產移交清點之辦理、財物之保管及領用、辦理財產定期盤點。 3、水電辦公機具之管理、維護及檢修。 4、勞健保、勞退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 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本職缺為身心障礙缺)

聯絡方式

一、本校幹事錄取正取1名(預估缺),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必要)、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3-1350分機111。總務處2963-1350分機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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