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
一級行政專員

公告日 114/03/22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
職稱 一級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辦公室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志希樓2樓)
工作內容 (一) 理學院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業務。 (二) 理學院系所評鑑相關業務。 (三) 理學院國際化業務,外籍(含僑港澳、陸)生招生、獎學金審查推薦,主辦院級研究生審查委員會。 (四) 理學院導師制、學務相關業務(含主辦院級小畢典)、協辦院內高中參訪。 (五) 獎勵補助業務:理學院(國合處)國際化補助業務、理學院自籌經費獎助教師/學生業務。 (六) 理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ETP)、英語授課補助及雙語計畫業務,主辦院級課程委員會。 (七) 理學院個資/資訊相關業務 (八) 理學院電腦相關/基本設備經費控管核銷。 (九) 理學院總務相關工作(例:財產/門禁管理、歷史建築日常維護)、公文收發。 (十) 兼任教師年度預算控管。 (十一) 其他相關業務公文簽辦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並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等),具中英文溝通及寫作能力。 (三) 具撰寫公文書、企畫書之文書能力。 (四) 人格特質: 1. 細心負責,溝通與組織能力佳,能獨立作業。 2. 學習力強,能虛心接受長官指導,願意接受各項交辦任務。 3. 樂於團隊合作,和他人共同達成目標。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人:廖秘書02-29393091分機62042 ●應繳交資料: 意者請備齊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26日前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本校理學院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理學院一級行政專員(應聘人員姓名)」: 1. 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除填列基本資料外,請附照片、自傳並詳述與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之個人專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之清單等資料)。 2. 資格條件所需之學歷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其他有利資料、資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 ●甄選方式: 1. 本校先初步審查應繳交資料,擇優通知面試。 2.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3. 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備註: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

職稱

一級行政專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理學院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業務。 (二) 理學院系所評鑑相關業務。 (三) 理學院國際化業務,外籍(含僑港澳、陸)生招生、獎學金審查推薦,主辦院級研究生審查委員會。 (四) 理學院導師制、學務相關業務(含主辦院級小畢典)、協辦院內高中參訪。 (五) 獎勵補助業務:理學院(國合處)國際化補助業務、理學院自籌經費獎助教師/學生業務。 (六) 理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ETP)、英語授課補助及雙語計畫業務,主辦院級課程委員會。 (七) 理學院個資/資訊相關業務 (八) 理學院電腦相關/基本設備經費控管核銷。 (九) 理學院總務相關工作(例:財產/門禁管理、歷史建築日常維護)、公文收發。 (十) 兼任教師年度預算控管。 (十一) 其他相關業務公文簽辦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並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等),具中英文溝通及寫作能力。 (三) 具撰寫公文書、企畫書之文書能力。 (四) 人格特質: 1. 細心負責,溝通與組織能力佳,能獨立作業。 2. 學習力強,能虛心接受長官指導,願意接受各項交辦任務。 3. 樂於團隊合作,和他人共同達成目標。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人:廖秘書02-29393091分機62042 ●應繳交資料: 意者請備齊下列文件於114年3月26日前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本校理學院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理學院一級行政專員(應聘人員姓名)」: 1. 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除填列基本資料外,請附照片、自傳並詳述與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之個人專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之清單等資料)。 2. 資格條件所需之學歷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其他有利資料、資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 ●甄選方式: 1. 本校先初步審查應繳交資料,擇優通知面試。 2.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3. 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備註: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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