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技佐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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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工作內容 | (一) 館舍營繕維修工程督辦及管理。 (二) 清潔履約管理及垃圾清運。 (三) 緊急應變留守、搶修、整備及復原。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之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五、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
聯絡方式 | 一、自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3年10月7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佐』,(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相關證件、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現職派令 (三)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土木工程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土木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九)切結書(附表2)。 (十)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土木工程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土木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 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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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館舍營繕維修工程督辦及管理。 (二) 清潔履約管理及垃圾清運。 (三) 緊急應變留守、搶修、整備及復原。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之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五、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聯絡方式
一、自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3年10月7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佐』,(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相關證件、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現職派令 (三)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土木工程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土木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九)切結書(附表2)。 (十)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土木工程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土木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 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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