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3/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3/2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250薪點(月薪33,750元)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職災勞工重建服務相關事項。 二、辦理職能復健機構表單審查相關事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公文寫作能力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用期間為1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五、約僱期間: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支約僱人員250報酬薪點。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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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職災勞工重建服務相關事項。 二、辦理職能復健機構表單審查相關事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公文寫作能力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聯絡方式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用期間為1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五、約僱期間: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支約僱人員250報酬薪點。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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