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24
刊登起迄日 114/03/24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職災勞工重建服務相關事項。 二、辦理職能復健機構表單審查相關事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公文寫作能力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聯絡方式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用期間為1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五、約僱期間: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支約僱人員250報酬薪點。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50薪點(月薪33,75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職災勞工重建服務相關事項。 二、辦理職能復健機構表單審查相關事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公文寫作能力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聯絡方式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用期間為1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五、約僱期間: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支約僱人員250報酬薪點。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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