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南投高級中學
約用運動防護員
公告日 | 114/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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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3/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南投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用運動防護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本校(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
工作內容 | (一)提供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進行運動防護任務與健康管理工作,並隨時更新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三)規劃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有關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並與區域輔導中心辦理基本防護教育工作與相關運動傷害座談會,並提升鄰近醫療院所共同照護體育班學生健康之合作意願,建構區域醫療服務資源網。 (四)協助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健康評估與遭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與轉診就醫流程;執行運動治療及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五)提供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確認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運動傷害防護紀錄,擬定傷害預防及復健計畫,且指導大專院校運動傷害防護實習生執行相關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掌握復健進度、檢視恢復成效。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傷害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參加甄選者,請依本校約用運動防護員甄選簡章第十點規定,檢附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簡要自傳、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證明書影本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影本或運動防護員檢定考試成績及格通知單影本或運動防護員檢定考試通過證明書影本、具結書、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支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軍職年資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如係原住民族身分者,檢附戶籍謄本;如係身心障礙人員,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檢附戶籍謄本。以上表件及資料影本,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寄達或送達「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7號」人事室收,電話049-2231175轉513、515分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運動防護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甄選訊息請上本校網站(https://www.ntsh.ntct.edu.tw)瀏覽。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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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南投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運動防護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提供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進行運動防護任務與健康管理工作,並隨時更新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三)規劃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有關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並與區域輔導中心辦理基本防護教育工作與相關運動傷害座談會,並提升鄰近醫療院所共同照護體育班學生健康之合作意願,建構區域醫療服務資源網。 (四)協助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健康評估與遭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與轉診就醫流程;執行運動治療及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五)提供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確認中心駐點學校及區域巡迴輔導學校學生運動傷害防護紀錄,擬定傷害預防及復健計畫,且指導大專院校運動傷害防護實習生執行相關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掌握復健進度、檢視恢復成效。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傷害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參加甄選者,請依本校約用運動防護員甄選簡章第十點規定,檢附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簡要自傳、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證明書影本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影本或運動防護員檢定考試成績及格通知單影本或運動防護員檢定考試通過證明書影本、具結書、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支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軍職年資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如係原住民族身分者,檢附戶籍謄本;如係身心障礙人員,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檢附戶籍謄本。以上表件及資料影本,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寄達或送達「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7號」人事室收,電話049-2231175轉513、515分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運動防護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甄選訊息請上本校網站(https://www.ntsh.ntct.edu.tw)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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