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科員

公告日 114/03/24
刊登起迄日 114/03/24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司法院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院人事處。
工作內容 辦理考核培訓相關業務(無相關經驗亦可)。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二)諳人事相關資訊系統操作。 (三)具學習意願熱忱。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3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所需之附件(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經銓敘部認定具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影本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影本;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另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之司法院人事處甄選本處科員1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該表至(ak1030@judicial.gov.tw,標題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科員)。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448江小姐。 傳真電話:(02)2361-8464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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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司法院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院人事處。

工作內容

辦理考核培訓相關業務(無相關經驗亦可)。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二)諳人事相關資訊系統操作。 (三)具學習意願熱忱。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3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所需之附件(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經銓敘部認定具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影本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影本;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另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之司法院人事處甄選本處科員1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該表至(ak1030@judicial.gov.tw,標題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科員)。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448江小姐。 傳真電話:(02)2361-8464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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