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稽核

公告日 114/03/24
刊登起迄日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銓敘部
職稱 稽核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巿文山區試院路1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主計室)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會計學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會計或相關類科之現職主計人員。 3.具辦理單位預、決算之編製、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基金等實務經驗者優先;熟諳主計法規與政府採購法及主計人事相關法令規定、具視窗軟體及GBA 等系統操作之規劃與運用能力。 4.忠於職守、認真負責,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資績評分表(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訓練<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料系統」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未檢附者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等項目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如有疑義,請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主計室王小姐,電話02-8236748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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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銓敘部

職稱

稽核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會計學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會計或相關類科之現職主計人員。 3.具辦理單位預、決算之編製、內部審核、帳務處理及基金等實務經驗者優先;熟諳主計法規與政府採購法及主計人事相關法令規定、具視窗軟體及GBA 等系統操作之規劃與運用能力。 4.忠於職守、認真負責,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資績評分表(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訓練<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料系統」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未檢附者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等項目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如有疑義,請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主計室王小姐,電話02-8236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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