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03/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3/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117號) |
| 工作內容 | (一) 獎助學金公告、申請及發放。 (二) 學生特殊身分查調與造冊等減免事務及助學補助系統管理。 (三) 註冊組臨櫃事務(成績、畢業證書、學生證補發及校園E化系統管理)。 (四) 學校網頁及無聲廣播公告訊息(註冊組與實驗組之公文及公告事項)。 (五) 學生升學考試相關意願調查與報名作業。 (六) 學生模擬考意願調查、廠商聯繫、成績處理及紙本成績資料發放等。 (七) 學生重補修之行政事務。 (八) 優質化、均質化計畫相關行政事務。 (九) 國中參訪及體驗營相關行政事務。 (十) 學生課程諮詢相關行政事務。 (十一) 協助註冊組長與實驗研究組長辦理之相關事務。 (十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本項職務需使用電腦作業,並需熟悉文書軟體作業,亦與師生聯繫溝通。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含委任第三職等),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三) 無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 業務需要作職務輪調。 (五) 具電腦操作及繕打文件能力,且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PowerPoint製作及網路應用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3月28日(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英檢證書等,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 未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試相關事項: (一)甄試方式 1、面試(100%):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工作經驗與發展潛能、溝通與表達能力、儀態禮貌態度等。 2、按面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應試人員如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二)甄試時間:114年3月31日(一)下午2時 三、聯絡方式:03-9514196轉601李小姐。 四、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8日(星期五)截止。 五、錄取員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榜示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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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 獎助學金公告、申請及發放。 (二) 學生特殊身分查調與造冊等減免事務及助學補助系統管理。 (三) 註冊組臨櫃事務(成績、畢業證書、學生證補發及校園E化系統管理)。 (四) 學校網頁及無聲廣播公告訊息(註冊組與實驗組之公文及公告事項)。 (五) 學生升學考試相關意願調查與報名作業。 (六) 學生模擬考意願調查、廠商聯繫、成績處理及紙本成績資料發放等。 (七) 學生重補修之行政事務。 (八) 優質化、均質化計畫相關行政事務。 (九) 國中參訪及體驗營相關行政事務。 (十) 學生課程諮詢相關行政事務。 (十一) 協助註冊組長與實驗研究組長辦理之相關事務。 (十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本項職務需使用電腦作業,並需熟悉文書軟體作業,亦與師生聯繫溝通。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含委任第三職等),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三) 無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學校 業務需要作職務輪調。 (五) 具電腦操作及繕打文件能力,且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PowerPoint製作及網路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3月28日(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英檢證書等,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 未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試相關事項: (一)甄試方式 1、面試(100%):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工作經驗與發展潛能、溝通與表達能力、儀態禮貌態度等。 2、按面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應試人員如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二)甄試時間:114年3月31日(一)下午2時 三、聯絡方式:03-9514196轉601李小姐。 四、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28日(星期五)截止。 五、錄取員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榜示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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