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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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
工作內容 | 1. 專案案件處理(陪同鑑定人員制度等)。 2. 審核技術生、未滿15歲工作者、定期契約業務。 3. 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通報。 4. 行業別及歇業事實認定、法令解釋研議。 5. 本市陳情及其他機關函轉陳情案件。 6. 審核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案件。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
聯絡方式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1⽉25⽇(星期一)前完成報名,報名⽅式: (1)現職⼈員: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不另⾏通知補件。 (2)非現職⼈員由下列⽅式擇⼀投件: A.曾具公務⼈員任⽤資格且在職時曾以⾃然⼈憑證登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1)現職⼈員應徵⽅式,以該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B.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後在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事室收(請註記應徵勞動基準科助理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或將相關資料以電⼦郵件寄送⾄承辦⼈信箱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2.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候⽤期限5個⽉,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李⼩姐,電話:2728-7050,電⼦郵件[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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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專案案件處理(陪同鑑定人員制度等)。 2. 審核技術生、未滿15歲工作者、定期契約業務。 3. 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通報。 4. 行業別及歇業事實認定、法令解釋研議。 5. 本市陳情及其他機關函轉陳情案件。 6. 審核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案件。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1⽉25⽇(星期一)前完成報名,報名⽅式: (1)現職⼈員: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不另⾏通知補件。 (2)非現職⼈員由下列⽅式擇⼀投件: A.曾具公務⼈員任⽤資格且在職時曾以⾃然⼈憑證登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1)現職⼈員應徵⽅式,以該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B.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後在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事室收(請註記應徵勞動基準科助理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或將相關資料以電⼦郵件寄送⾄承辦⼈信箱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2.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候⽤期限5個⽉,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李⼩姐,電話:2728-7050,電⼦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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