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3/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關西鎮圖書館(新竹縣關西鎮中山路145號) |
| 工作內容 | 1.圖書流通櫃檯業務(開閉館工作、借還書、尋書、通閱/預約取書服務、還書箱、借閱證辦理) 2.圖書選書、報廢、盤點、編目業務。 3.圖書館環境及設備維護整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本案為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費,以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進用。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及紙本報名: (1)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2)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 3月31日前逕送或郵寄306新竹縣關西鎮正義路51號人事室姚小姐收(聯絡電話03-5873180#171)(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a)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c)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4.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30薪點(新台幣31,050元),本次簽約期限:自114年5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無條件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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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關西鎮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圖書流通櫃檯業務(開閉館工作、借還書、尋書、通閱/預約取書服務、還書箱、借閱證辦理) 2.圖書選書、報廢、盤點、編目業務。 3.圖書館環境及設備維護整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本案為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費,以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進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得採線上及紙本報名: (1)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2)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 3月31日前逕送或郵寄306新竹縣關西鎮正義路51號人事室姚小姐收(聯絡電話03-5873180#171)(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a)個人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等影本。 (c)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4.該職缺之月報酬為230薪點(新台幣31,050元),本次簽約期限:自114年5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無條件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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