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組員
| 公告日 | 114/03/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4/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
| 工作內容 | 1.配合政府政策及人事業務辦理職員教育訓練進修 2.教師(含專案教師、研究人員)及公務人員研究、進修 3.國際行政支持專章推動業務 4.員工教育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5.員工文康活動及社團辦理(含春節團拜、歲末聯歡餐會、員工旅遊及校園巡禮) 6.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員工心理諮商及自殺防治服務、母性禮品) 7.性騷及職場霸凌申訴窗口 8.兼任功能性職務績優教師獎勵業務 9.校務會議代表選舉 10.人事業務績效考核 11.教授休假研究案 12.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4.具溝通協調能力、認真負責、配合度高、抗壓性佳且能獨立作業者。 5.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114年4月2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
| 聯絡方式 | ◆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4年4月2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最新消息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勿變更格式),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OOO職缺-姓名),如未繳交恕不受理報名。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歷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成)通知書。 (5)其他相關資料。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先生(08-7703202轉6360)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如「附加檔案」)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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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配合政府政策及人事業務辦理職員教育訓練進修 2.教師(含專案教師、研究人員)及公務人員研究、進修 3.國際行政支持專章推動業務 4.員工教育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5.員工文康活動及社團辦理(含春節團拜、歲末聯歡餐會、員工旅遊及校園巡禮) 6.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員工心理諮商及自殺防治服務、母性禮品) 7.性騷及職場霸凌申訴窗口 8.兼任功能性職務績優教師獎勵業務 9.校務會議代表選舉 10.人事業務績效考核 11.教授休假研究案 1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4.具溝通協調能力、認真負責、配合度高、抗壓性佳且能獨立作業者。 5.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114年4月2日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間者始受理報名。
聯絡方式
◆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4年4月2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本室網站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最新消息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勿變更格式),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寫:應徵OOO職缺-姓名),如未繳交恕不受理報名。 2、另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歷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成)通知書。 (5)其他相關資料。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承辦人及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先生(08-7703202轉6360)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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