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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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企劃組) |
工作內容 | 1.園區產學合作業務之策劃與推動。 2.園區人才培訓業務之策劃與推動。 3.優良廠商創新產品獎、研發成效獎之選拔與表揚。 4.民間團體活動經費補(捐)助業務。 5.園區實驗中學業務協調事項。 6.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5.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企劃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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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園區產學合作業務之策劃與推動。 2.園區人才培訓業務之策劃與推動。 3.優良廠商創新產品獎、研發成效獎之選拔與表揚。 4.民間團體活動經費補(捐)助業務。 5.園區實驗中學業務協調事項。 6.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5.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企劃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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