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3/25
刊登起迄日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工作內容 (一)辦理機電設備維護及採購。 (二)節能減碳業務。 (三)冷、熱水系統維護業務。 (四)電力(高低壓)系統維護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徵才機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電機工程職系技佐職缺1缺職務代理人)。 (三)職稱:約僱人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有效期間:公告日起至14日內。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依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發給),折合金額37,800 元。
聯絡方式 (一)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二) 聯絡電話:02-22307917 林先生。 (三) 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公告之日起至14日內)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人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方式: 1、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3、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機電設備維護及採購。 (二)節能減碳業務。 (三)冷、熱水系統維護業務。 (四)電力(高低壓)系統維護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徵才機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電機工程職系技佐職缺1缺職務代理人)。 (三)職稱:約僱人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有效期間:公告日起至14日內。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薪資待遇:本案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依約僱人員薪給支給標準表發給),折合金額37,800 元。

聯絡方式

(一)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二) 聯絡電話:02-22307917 林先生。 (三) 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公告之日起至14日內)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請於各影本空白處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3) 男性報名人員須附服役或免役證明。 (四)甄選方式: 1、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3、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並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