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技士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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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4/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臺北市軍人公墓) |
工作內容 | 1、 軍墓各項整、修建工程業務及督工。 2、 軍墓園區景觀、清潔維護督導及勞務委外業務。 3、 協辦春、秋祭典及清明期間便民服務業務。 4、 軍墓服勤替代役男管理。 5、 辦理軍墓參與式預算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 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3、 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上傳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則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654361#661人事室李小姐。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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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4/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軍墓各項整、修建工程業務及督工。 2、 軍墓園區景觀、清潔維護督導及勞務委外業務。 3、 協辦春、秋祭典及清明期間便民服務業務。 4、 軍墓服勤替代役男管理。 5、 辦理軍墓參與式預算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 熟悉公文系統操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3、 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上傳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則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654361#661人事室李小姐。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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