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物理治療師
| 公告日 | 114/03/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3/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職稱 | 物理治療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師(三)級 |
| 縣市 | 臺東縣 |
| 工作地點 | 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
| 工作內容 | 1.成人物理治療。 2.兒童物理治療。 3.輔具評估。 4.ICF鑑定。 5.科內臨時交辦業務或專案計畫。 6.單位內行政及品管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8.配合醫院平日、假日行政輪值。 |
| 資格條件 | 1.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物理治療組系所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物理治療師考試及格並又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物理治療師證書。 3.專業證照:具物理治療師證書;ICF鑑定人員資格證明;具甲類輔具人員資格。 4.於地區醫院以上層級醫院服務滿三年以上。 5.具ICF評估實務經驗3年以上。 6.具輔具評估實務經驗3年以上。 7.熟悉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8.可獨立作業、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者。 9.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4年3月25日起至114年3月27日止。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頁(https://org.vghtpe.gov.tw/vhtt/)「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 本;物理治療師證書;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於地區醫院以上層級醫院服務滿三年以上之工作證明;ICF鑑定人員資格證明。)採「線上報名」email 至[email protected],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如逾時寄達恕不受理。 (二)甄選程序: 1.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口試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甄選方式:審查專業證照、口試及筆試,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筆試(佔70%)採選擇專業相關試題。 2.口試(佔30%)採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共同心能力)等。 (四)聯絡方式: 1.聯絡人:復健科 黃治療師。 2.電話:089-222995分機2012。 (五)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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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物理治療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成人物理治療。 2.兒童物理治療。 3.輔具評估。 4.ICF鑑定。 5.科內臨時交辦業務或專案計畫。 6.單位內行政及品管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8.配合醫院平日、假日行政輪值。
資格條件
1.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物理治療組系所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物理治療師考試及格並又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物理治療師證書。 3.專業證照:具物理治療師證書;ICF鑑定人員資格證明;具甲類輔具人員資格。 4.於地區醫院以上層級醫院服務滿三年以上。 5.具ICF評估實務經驗3年以上。 6.具輔具評估實務經驗3年以上。 7.熟悉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8.可獨立作業、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者。 9.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4年3月25日起至114年3月27日止。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頁(https://org.vghtpe.gov.tw/vhtt/)「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 本;物理治療師證書;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於地區醫院以上層級醫院服務滿三年以上之工作證明;ICF鑑定人員資格證明。)採「線上報名」email 至[email protected],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如逾時寄達恕不受理。 (二)甄選程序: 1.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口試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甄選方式:審查專業證照、口試及筆試,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筆試(佔70%)採選擇專業相關試題。 2.口試(佔30%)採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共同心能力)等。 (四)聯絡方式: 1.聯絡人:復健科 黃治療師。 2.電話:089-222995分機2012。 (五)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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