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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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4 ~ 114/03/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高速公路公路照明設施或隧道機電設施維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公部門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須有自傳),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甄選結果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會生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再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 (五)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陳小姐 (02)27936555分機2603。 (六)本職缺約僱期限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分發到職日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 (七)月酬標準: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技術員
114/03/12~1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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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4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高速公路公路照明設施或隧道機電設施維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公部門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須有自傳),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甄選結果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會生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再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 (五)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陳小姐 (02)27936555分機2603。 (六)本職缺約僱期限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分發到職日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 (七)月酬標準: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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