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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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3/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鼓山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一樓(所本部)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45號二樓(第二辦公處)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6號七樓(鹽埕辦公處)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一樓(旗津辦公處) (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至所屬辦公處所) |
工作內容 | 一、主辦各項戶籍登記案件及核發相關戶籍作業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下列資料,所附資料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鼓山戶所約僱人員】,郵寄至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收]: (一)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請至民政局網站https://cabu.kcg.gov.tw/民政大家族/公告訊息/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二) 身分證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二、視學歷、經歷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如信封上未註明應徵職缺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7-5510404轉31;兼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7-3368333轉365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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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鼓山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主辦各項戶籍登記案件及核發相關戶籍作業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下列資料,所附資料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鼓山戶所約僱人員】,郵寄至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收]: (一)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請至民政局網站https://cabu.kcg.gov.tw/民政大家族/公告訊息/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二) 身分證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二、視學歷、經歷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如信封上未註明應徵職缺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7-5510404轉31;兼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7-3368333轉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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