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25
刊登起迄日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 工作時間:8:00~17:00(並需配合業務需求夜間或假日加班)。
工作內容 1. 動物相關陳情案件處理、及相關政策宣導等。 2. 辦理案件管制資料整與通報。 3.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 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處」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比照約僱三等230薪點(31,05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3. 連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604劉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用人員
114/03/17~1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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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動物相關陳情案件處理、及相關政策宣導等。 2. 辦理案件管制資料整與通報。 3.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 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處」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比照約僱三等230薪點(31,05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3. 連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604劉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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