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約僱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03/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4/0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
| 職稱 | 約僱管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臺北市萬華區興義街 2 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 總務處事務組業務。 (二)製作財產、物品各項報表。 (三)財產、物品系統資料維護 及教育局表單系統填報 。 (四)財產、物品盤點暨報廢(含相關公文承辦) 。 (五)場地開放 租借、登錄(含相關公文承辦)等。 (六)電子核銷系統與 零用金付款、撥還。 (七)員工交通費核算與調整 。 (八)辦理報廢 財產、物品之惜物網拍賣 。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如 WORD等)處理、報表統計(如 EXCEL等)繪製技能及負責業務所需電腦操作能力。 (四)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 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大陸地區人民並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 (六)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且無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之情形 。 (七) 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不得僱用情事。 (八) 無擔任公司董監事、監察人、負責人,無其他兼職。 |
| 聯絡方式 | 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3030827分機160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 3030827分機 140總務處章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管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 總務處事務組業務。 (二)製作財產、物品各項報表。 (三)財產、物品系統資料維護 及教育局表單系統填報 。 (四)財產、物品盤點暨報廢(含相關公文承辦) 。 (五)場地開放 租借、登錄(含相關公文承辦)等。 (六)電子核銷系統與 零用金付款、撥還。 (七)員工交通費核算與調整 。 (八)辦理報廢 財產、物品之惜物網拍賣 。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如 WORD等)處理、報表統計(如 EXCEL等)繪製技能及負責業務所需電腦操作能力。 (四)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 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大陸地區人民並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 (六)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且無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之情形 。 (七) 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不得僱用情事。 (八) 無擔任公司董監事、監察人、負責人,無其他兼職。
聯絡方式
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3030827分機160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 3030827分機 140總務處章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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