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藥師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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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4/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嘉義市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
工作內容 | (一)門、住、急診藥局等相關藥事作業。 (二)長期照護藥事照護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大學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者,具藥學(理)相關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二)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藥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藥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具教學醫院藥事部門住院藥局或臨床藥學服務資歷者或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四)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請擇一報名方式: (一)採郵寄報名方式者:請檢附履歷表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年資證明(無則免附)、相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檔案資料影本,掛號逕寄:600579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藥師」。 (二)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勿寄送紙本):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年資證明(無則免附)、相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聯絡電話: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號碼:05-2319090分機113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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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一)門、住、急診藥局等相關藥事作業。 (二)長期照護藥事照護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大學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者,具藥學(理)相關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二)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藥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藥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具教學醫院藥事部門住院藥局或臨床藥學服務資歷者或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四)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擇一報名方式: (一)採郵寄報名方式者:請檢附履歷表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年資證明(無則免附)、相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檔案資料影本,掛號逕寄:600579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藥師」。 (二)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勿寄送紙本):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具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藥師工作2年以上年資證明(無則免附)、相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聯絡電話: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人事室黃先生 電話號碼:05-2319090分機113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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