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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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4/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本校進德校區(進德路1號)及寶山校區(師大路2號)。 |
工作內容 | 1、 開閉館各項工作(含開空調、電燈、保全設定、報紙其他相關作業)。 2、 門禁管制:進館人員換證登記及通報。 3、 各場地鑰匙保管及借用登記。 4、 在館讀者緊急事件或救護處理。 5、 安全系統警報緊急處理(消防、安全門、警報系統、求救鈴等)。 6、 置物櫃清理及解碼、協助讀者處理置物櫃問題。 7、 協助流通櫃台相關業務、讀者問題諮詢服務、失物招領等。 8、 協助研究生/教職員/休退學離校手續。 9、 協助學位論文檢測及問題諮詢。 10、總館及寶山分館輪班。 11、其他交辦事項。 12、以上工作內容視本處人力或需求進行修正、調整或輪調。 |
資格條件 | 一、職稱:行政助理。 二、薪資:本校行政助理之酬金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基本工資加計1,000元支給,享勞健保。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須具資格條件: 1、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者。 2、 具備電腦維護基本能力、文書及資訊處理(Word、Excel)能力。 3、 穩定性高、具溝通能力佳、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做事細心。 4、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將優先考量。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為 6 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 六、工作時間: 配合圖書館開館時間排班,排班時段原則如下(早晚班交班時間視本館需求彈性調整): 1、 平日:早班7:40-15:30,晚班15:30-22:00,週六、日8:00-17:00。 2、 期中/末考期間:早班7:40-15:30,晚班15:30-24:00,週六、日早班8:00-17:00,晚班15:00-24:00。 3、 寶山分館輪班時間:早班08:00-17:00,晚班12:00-21:00,週 六9:00-17:00。 4、 寒暑假上班時間另訂,並需於兩校區間往返。 5、 需配合本館需求調整工作時間及配合加班。 |
聯絡方式 |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8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所需文件(請均使用A4格式): 請使用本公告之履歷表投遞。 1、 履歷表與簡要自述(如附件格式)。 2、 最高學歷證件電子檔。 3、 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4、 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含英文、相關技能檢定、身心障礙證明等)。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資料。請將報名所需文件備齊,並且合併為單一PDF檔,寄至[email protected],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行政助理-OOO」(OOO為應徵者姓名)。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實體面試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其他事項 一、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供備查。 三、學歷或身分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職。 四、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六、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或來信洽詢。 電話:04-7232105分機5536 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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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 開閉館各項工作(含開空調、電燈、保全設定、報紙其他相關作業)。 2、 門禁管制:進館人員換證登記及通報。 3、 各場地鑰匙保管及借用登記。 4、 在館讀者緊急事件或救護處理。 5、 安全系統警報緊急處理(消防、安全門、警報系統、求救鈴等)。 6、 置物櫃清理及解碼、協助讀者處理置物櫃問題。 7、 協助流通櫃台相關業務、讀者問題諮詢服務、失物招領等。 8、 協助研究生/教職員/休退學離校手續。 9、 協助學位論文檢測及問題諮詢。 10、總館及寶山分館輪班。 11、其他交辦事項。 12、以上工作內容視本處人力或需求進行修正、調整或輪調。
資格條件
一、職稱:行政助理。 二、薪資:本校行政助理之酬金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基本工資加計1,000元支給,享勞健保。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須具資格條件: 1、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者。 2、 具備電腦維護基本能力、文書及資訊處理(Word、Excel)能力。 3、 穩定性高、具溝通能力佳、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做事細心。 4、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將優先考量。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為 6 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 六、工作時間: 配合圖書館開館時間排班,排班時段原則如下(早晚班交班時間視本館需求彈性調整): 1、 平日:早班7:40-15:30,晚班15:30-22:00,週六、日8:00-17:00。 2、 期中/末考期間:早班7:40-15:30,晚班15:30-24:00,週六、日早班8:00-17:00,晚班15:00-24:00。 3、 寶山分館輪班時間:早班08:00-17:00,晚班12:00-21:00,週 六9:00-17:00。 4、 寒暑假上班時間另訂,並需於兩校區間往返。 5、 需配合本館需求調整工作時間及配合加班。
聯絡方式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8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所需文件(請均使用A4格式): 請使用本公告之履歷表投遞。 1、 履歷表與簡要自述(如附件格式)。 2、 最高學歷證件電子檔。 3、 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4、 相關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含英文、相關技能檢定、身心障礙證明等)。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資料。請將報名所需文件備齊,並且合併為單一PDF檔,寄至[email protected],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為「應徵行政助理-OOO」(OOO為應徵者姓名)。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實體面試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方式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其他事項 一、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正本供備查。 三、學歷或身分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職。 四、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凡報名參加本次徵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六、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或來信洽詢。 電話:04-7232105分機5536 陳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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