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技工
公告日 | 114/03/2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 |
工作內容 | None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訊息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三、聯絡人: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02-26336650分機28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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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訊息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三、聯絡人: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02-26336650分機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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