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技工

公告日 114/03/25
刊登起迄日 114/03/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訊息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三、聯絡人: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02-26336650分機28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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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14)年4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一)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訊息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三、聯絡人:秘書室承辦人李先生(02-26336650分機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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