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3/26
刊登起迄日 114/03/25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距離捷運圓山站2號出口500公尺,步行7分鐘。
工作內容 (一)典守學校印信事項。 (二)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事項。 (三)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 (四)辦理財產帳管理、物品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等事項。 (五)辦理校長交接彙辦、學校各項活動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六)話務聯繫窗口、機關研考窗口。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至薦任第七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大學(含)以上畢業。 (五)工作積極、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並須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或調整工作,本職缺預計115年7月1日將輪調至事務組長。 (六)如具學校實務經驗、採購證照、防火管理人或英檢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4月9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審定函、6.其他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採購證照、電腦證照…等)(無則免附)。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4月8日(含當日)前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及2.現職派令或最後在職派令3.最後銓審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最近五年獎懲令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朱主任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寄出後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是否已收到資料。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5942635轉851人事室朱主任。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幹事
114/02/21~114/03/04
檢視
幹事
114/01/24~114/02/05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典守學校印信事項。 (二)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事項。 (三)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 (四)辦理財產帳管理、物品帳管理、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等事項。 (五)辦理校長交接彙辦、學校各項活動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六)話務聯繫窗口、機關研考窗口。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至薦任第七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大學(含)以上畢業。 (五)工作積極、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並須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或調整工作,本職缺預計115年7月1日將輪調至事務組長。 (六)如具學校實務經驗、採購證照、防火管理人或英檢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4月9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審定函、6.其他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採購證照、電腦證照…等)(無則免附)。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4月8日(含當日)前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及2.現職派令或最後在職派令3.最後銓審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最近五年獎懲令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朱主任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寄出後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是否已收到資料。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5942635轉851人事室朱主任。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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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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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114/02/21~1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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