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特教助理員(預估缺)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特教助理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
工作內容 本職缺主要工作為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等事宜,餘詳如契約書。請應甄者就所列工作,自我衡量身心狀態等是否合適。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或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者〉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法第31條情事者。 四、具特教相關經歷者優先。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16:00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請填妥報名表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邱憶茹老師收。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請於上班期間聯絡。 聯絡電話:(03)3672706轉522特教組長或333 邱憶茹教師。 二、報名表件: (請填妥後以照相、掃描或直接以電子檔填寫寄送表件至信箱報名,甄試當天請攜帶正本繳交) 1.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一份。 2.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黏貼或電子檔置入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掃描檔可)。 4.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工作報酬:每小時183元,依實際服務鐘點給付(依勞動部基本工時調整),每週20-40小時(依學生實際狀況聘用時數),每月代扣保費(依所得扣除)。 四、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至學期結束日止;第2學期開學日至學期結束日。(寒、暑假非學生實際上課日,爰非核定僱用期間,惟如有僱用需要,經簽核另作短期僱用契約) 五、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參閱。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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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特教助理員(預估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本職缺主要工作為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等事宜,餘詳如契約書。請應甄者就所列工作,自我衡量身心狀態等是否合適。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或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者〉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法第31條情事者。 四、具特教相關經歷者優先。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16:00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請填妥報名表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邱憶茹老師收。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請於上班期間聯絡。 聯絡電話:(03)3672706轉522特教組長或333 邱憶茹教師。 二、報名表件: (請填妥後以照相、掃描或直接以電子檔填寫寄送表件至信箱報名,甄試當天請攜帶正本繳交) 1.報名表、切結書、同意書一份。 2.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黏貼或電子檔置入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掃描檔可)。 4.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工作報酬:每小時183元,依實際服務鐘點給付(依勞動部基本工時調整),每週20-40小時(依學生實際狀況聘用時數),每月代扣保費(依所得扣除)。 四、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至學期結束日止;第2學期開學日至學期結束日。(寒、暑假非學生實際上課日,爰非核定僱用期間,惟如有僱用需要,經簽核另作短期僱用契約) 五、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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