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
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
| 公告日 | 113/11/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 |
| 職稱 | 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65號(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 |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範圍:協助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公共衛生業務工作。 二、工作項目及內容: 1、公共衛生(含長照)業務工作 2、整理資料及鍵入與其他臨時交辦支援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醫藥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二、且具公共衛生或長期照護服務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具師級以上醫事人員資格。 |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5時以前送達本所,郵寄者以郵戮為憑(請寄:王護理師兼護理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職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A4直式橫書、含自傳,並註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請檢具資料如下: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身份證影本。 二、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績效優良者繼續僱用。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四、待遇: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辦理。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
職稱
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範圍:協助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公共衛生業務工作。 二、工作項目及內容: 1、公共衛生(含長照)業務工作 2、整理資料及鍵入與其他臨時交辦支援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醫藥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二、且具公共衛生或長期照護服務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具師級以上醫事人員資格。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5時以前送達本所,郵寄者以郵戮為憑(請寄:王護理師兼護理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職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A4直式橫書、含自傳,並註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請檢具資料如下: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身份證影本。 二、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績效優良者繼續僱用。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四、待遇: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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